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 高性能计算(HPC)平台管理条例
01 总则
第一条 为了规范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高性能计算(HPC)平台的用户管理,资源的分配及使用、培训、账号审计与监督,保障HPC平台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,制定本管理条例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HPC平台的所有用户。
02 服务申请与审批
第三条 用户如学生须在在线服务大厅填写《HPC平台申请 HPC Platform Application》(申请URL:https://onestop-online.hkust-gz.edu.cn)。
第四条 提供真实、完整的个人信息及项目信息。包括但不限于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、学号/工号、邮箱、项目名称、选择主指导老师姓名等。
第五条 教授老师须在钉钉中提交《HPC平台申请 HPC Platform Application》申请审批。
第六条 用户需承诺遵守相关规定,严禁通过本平台做非法挖矿、系统入侵等非法事项,一旦发现立刻封禁账号,须用户自查取证清白,经发现事实谁申请谁承担违规责任。
第七条 申请表提交后,由HPC平台管理部门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用户将收到账号和初始密码。审核周期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。
第八条 学生用户需在申请表中提供导师信息,经导师审批后方可获得账号。导师审批签署申请表,对学生使用HPC平台的行为承担监督责任。
第九条 合作单位用户需提供相关合作协议,经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获得账号。合作单位用户需遵守协议约定的资源使用限制。
03 账号使用
第十条 用户账户及智算中心资源仅限校内教学科研使用用途,禁止从事任何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和操作,用户需遵守不限于以下条款的准则。
第十一条 禁止从事校内教学科研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,例如出借个人账号的行为。
第十二条 使用人须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,遇到账号被盗、密码泄露等情况应立即报告HPC平台管理部门,用户须立刻重置密码。并通告给HPC管理部门将尽快采取措施保护用户信息安全。
第十三条 用户须合理使用HPC平台资源,遵守相关规定。如有违规行为,将被追究相关责任。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:
a) 非法占用、浪费资源;
b) 禁止任何涉及危及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活动;
c) 禁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;
d) 禁止安装未取得版权的商用软件及程序。
e) 禁止任何涉及非法的活动,如挖矿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为。
04 账号变更与注销
第十四条 用户信息变更(如姓名、联系方式等),用户需向HPC平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。变更申请需在信息变更发生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交。
第十五条 用户项目结束或不再使用HPC平台时,应向HPC平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账号。申请需在项目结束或停止使用HPC平台的10天内提交。
第十六条 在以下情况下,HPC平台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暂停或注销用户账号:
a) 用户违反相关规定和非法行为;
b) 用户账号长时间未使用,即连续6个月未登录;
c) 用户所属项目已结项;
d) 用户离校、已离职、离校或合作关系终止。
第十七条 学生毕业或账号注销或用户不使用3个月将自动关闭账号使用,用户数据将在账号注销后在60天内从HPC平台中删除。用户需在注销前自行备份迁移数据,删除数据。
05 培训与技术支持
第十八条 HPC平台管理部门服务于校园师生及科研团队开展科研、教学活动,因此,学校将研究组建跨域专家团队及委员会,推动智算中心的不断升级以及共建、共管、共创。
第十九条 HPC平台管理部门定期举办HPC平台使用培训,提高用户的操作技能和资源利用率。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使用、软件应用、数据处理和任务调度等。
第二十条 用户在使用HPC平台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,可向HPC平台管理部门咨询。平台管理部门及时提供技术支持。
第二十一条 对于重大科研项目,须申请,HPC平台管理部门可提供专项技术支持,协助用户解决计算、数据存储和分析等方面的问题。
06 信息安全与数据保护
第二十二条 用户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,不得利用HPC平台从事违法活动或侵犯他人权益。
第二十三条 用户对自己存储在HPC平台的数据负责,需定期备份。HPC平台管理部门不对用户数据丢失承担责任。
第二十四条 用户须遵守HPC平台的安全规定,不得攻击系统、篡改数据或泄露他人信息。如发现安全漏洞,应立即报告HPC平台管理部门。
第二十五条 HPC平台管理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系统安全和数据完整性,定期进行安全检查、备份和系统维护。
07 资源分配
第二十六条 资源分级:平台资源分为主要采用共享队列,遵循“先到先得”的原则,支持共享和Debug两种队列类型,同一队列中,所有任务的优先级一致,最大使用时长为七天。资源包括不同的CPU、GPU、内存和存储等。
第二十七条 分配原则: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、申请者的资质和平台的总体资源状况,合理分配各类资源,
第二十八条 优先级:优先支持国家重点项目、校级重点项目和具有产学研结合特点的项目,申请时须提交相关项目名。
第二十九条 使用时限:根据项目的进度和实际需求,合理分配资源使用时限,避免资源浪费。如需延长使用时间,需提前申请。
08 收费与奖励
第三十条 智算中心上线试运行期间,校园智算中心及HPC平台暂停收费。
第三十一条 高性能计算平台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《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高性能计算校级公共平台收费管理办法》,并经高性能计算平台专家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实施。
第三十二条 用户可以参与申请由设备部负责的“开放测试基金”。
第三十三条 用户可提交成果以获得优惠。
09 成果报告
第三十四条 用户使用学校智算中心产出的科研成果,在发表科研论文、技术报告,或参加学术研讨会时,应声明智算中心的成果支持,增加学校智算中心的影响力。用户提交《用户成果报告》,以备建档。高性能计算公共平台有权引用用户《用户成果报告》中的内容。
第三十五条 校内及享受优惠用户在发布其科研成果或发表论文时,应标注“本研究工作得到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高性能计算平台(HPC)支持” (Supported by High-performance Computing Platform of 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(Guangzhou)),并提交其成果报告或发表论文复印件。
10 账号审计与监管
第三十六条 HPC平台管理部门有权定期对用户账号进行审计。审计周期为每年一次,或根据需要进行临时审计。
第三十七条 用户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,如实提供相关信息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展、资源使用情况、数据处理和储存等。
第三十八条 HPC平台管理部门应对用户信息严格保密,确保用户数据安全。对于敏感数据,需要用户与HPC平台管理部门签订保密协议。
第三十九条 账号审计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用户和相关部门。如发现违规行为或资源使用不合理,平台管理部门有权要求用户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。
11 责任与处罚
第四十条 用户违反本制度的规定,HPC平台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注销账号、通报批评等。情节严重的,将移交学校纪委或相关部门处理。
第四十一条 用户因违规行为导致HPC平台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12 附则
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第四十三条 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校长办公室,资讯科技处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。制度修订后,及时向用户公布。
第四十四条 如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规定有冲突,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为准。本制度未涉及的问题,可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。